一、请各参赛运动员于2011年11月11号(周五)下午到海宁市海州西路230号体育馆检录大厅报到;如有特殊情况,不能按时报到的,请来电告知。
联系人: 姚琴豪 联系电话:13819039666
二、比赛开幕式时间为11月12日(周六)上午9点准时开始,请各代表队准时参加。
三、推荐酒店联系方式:
香榭丽:联系人周研:13758341729
和平国际大酒店:联系人:傅梦佳,13567314655
四、为了做好比赛期间的服务工作,请各队领队将入住酒店名称及联系方式告知联赛会务组。联系人: 姚琴豪 联系电话:13819039666
五、请省派裁判员于2011年11月11日(周五)下午3时前到体育馆报到。
六、全体裁判员请于2011年11月11日(周五)下午4时,在体育馆集中进行裁判业务学习。
七、交团体赛出场名单的要求、时间、地点:
请教练员严格按照规程,认真填写出场名单。出场名单一式一份。每节第一场比赛的出场名单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交到编排记录组;其后比赛的出场名单,在该场地的上一个场次团体赛第二场比赛开始时交到编排记录组。编排记录组只负责接收名单,名单一经交出不得更改。如果团体赛连场,则下一场比赛的出场名单在本场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交到编排记录组。
八、如果某运动员(队)中途退赛,不能完成全部比赛,则在计算同组其他运动员(队)成绩时,该运动员(队)退赛前取得的比赛成绩全部不计算在内;在计算该运动员(队)名次时,退赛前取得的比赛成绩有效。
九、运动员比赛中受伤允许有一次不超过五分钟的治疗,如果因伤无法继续进行比赛,按此场比赛弃权处理。
十、运动员比赛迟到十分钟按弃权处理,每节第一场比赛按开始时间计算,以后比赛按上一场结束时间计算。
十一、运动员因兼项连场,允许有不超过十分钟休息。
十二、没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及无关人员不允许停留在场内。
十三、裁判长根据比赛情况有权调整比赛场地和场序。
竞赛组委会
二〇 一 一年十月三十日